請皋城尚鏡售樓退還定金
留言時間:2022-11-22 21:28 來源:12345網絡渠道 瀏覽次數:1858
小區(qū):皋城尚鏡,;開發(fā)商:安徽陸城地產有限公司。 位置:紅街后街小吃一條街,,大鐘樓對面,。 原因:售樓期間未介紹夜間酒吧噪音過大等不利因素,誤導消費者,。 訴求:退還定金3萬元,。 1.要求相關部門核實皋城尚鏡銷售公示情況是否合法的問題? 其一:房產局網站無皋城尚鏡預售許可證網絡公示(截圖),。其二:其售樓部無任何營業(yè)執(zhí)照,、銷售許可證等證件上墻公示。請問相關部門此小區(qū)在這樣的情況收受消費者購房預付款是否合法,? 2.我于11月6日付皋城尚鏡認籌金3萬元,。在購房過程中售樓部介紹人員介紹周圍的學區(qū)和輕軌項目等優(yōu)勢,而未告知凌晨多家酒吧帶來的極大噪音等不利因數,,起因銷售誤導在先,,導致消費者購房誤判。 經過11月17-19日(23:00至凌晨2點)三天夜間察看(視頻),,十幾家酒吧同時營業(yè),,噪音之大用恐怖來形容,經與售樓負責人協(xié)商于11.19日22:30-23:00雙方共同到現場核實,,現場任是酒吧低音炮聲響巨大,,室內振感非常明顯(視頻為證)。 如此巨大的夜間噪音(不利因素)作為開發(fā)商和售樓負責人應該在銷售過程中主動告知消費者,,事實未告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痹谏唐贩抠I賣過程中,,購房者受專業(yè)能力、客觀條件等因素影響;處于信息獲取的弱勢端的消費者,,不了解周圍環(huán)境,。而開發(fā)商故意隱瞞事前知曉夜間酒吧噪音過大信息將影響商品房的不利因素,構成事實上因信息披露不完善而造成對消費者的誤導,。 當前酒吧噪音已成事實,,收受定金和整個銷售過程中從來未提及酒吧噪音等不利因素也是事實(錄音為證),根據相關條例,,售樓負責人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告知不利因素,。 綜上:起因開發(fā)商和售樓未介紹樓盤周邊明顯不利因素而誤導消費者購房,這個不利因素當前不能接受,,這個定金應該退還消費者,。 換句話說,花上百萬買了一套夜間起碼連睡眠都得不到保障的房子,,我想任何公民都不會同意,。希望相關領導部門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 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把此類情況讓每一位在此購房公民知曉此情況,,以免給今后帶來更多的投訴和不滿,。 最后我想在此告知已經買房和即將在皋城尚鏡小區(qū)買房的普通公民,夜間23:00至凌晨2:00,,請本人親自到紅街這邊現場察看,,務必慎重。如本人敘述虛假可到現場驗證,。
回復單位:金安區(qū)政府  發(fā)表于:2022-11-28 18:08
市民您好,,反映情況已知悉!1,、關于營業(yè)執(zhí)照問題,,我局已要求企業(yè)上墻公示。2,、投訴人所敘述開發(fā)商故意隱瞞酒吧噪音的不利因素問題,,因該地塊地處市中心,紅街酒吧早已存在并經營多年,。經向環(huán)保部門了解,,該地塊目前處于在建狀態(tài),無法檢測噪音是否超標,,如后期發(fā)現噪音已超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向相關部門反映。3,、投訴人所說的定金問題、銷售許可證問題不是我區(qū)職責范圍。11月25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員通過辦公電話3921168致電投訴人,,溝通解釋了相關情況,投訴人知曉,,并表示理解接受,。如您后期若發(fā)現企業(yè)有其他違反市場監(jiān)管領域法律法規(guī)的問題,請撥打0564-12315,、12345反映,,感謝您對市場監(jiān)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